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社團全名為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簡稱“草廬文學社”。
第二條: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是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生自願聯合組織起來,經襄樊學院團委、社團部審批并注冊的文學社團。
第三條: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是在原襄陽師範高等專科學校草廬文學社、原襄樊職業大學鴻蒙文學社和原襄樊教育學院晨風文學社基礎上合并成立。
第四條: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以“繁榮校園文化、增進學術交流、提高文學修養、培育文學新秀”為宗旨。社團秉承“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理念,與專業建設相結合,培育“草廬講壇”精品活動,歸屬書香校園建設。
第五條: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誠需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各級領導、老師和廣大文學愛好者的衷心支持,并誠請社會各界專家學者指導。
第二章 組織
第六條:根據民主集中制和加強集體領導的原則,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的最高權力機關是草廬文學社理事會。
第七條:草廬文學社總社設在文理學院隆中新校區,并在隆中老校區設立分社,名稱為“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老區分社”。
第八條:草廬文學社隸屬于襄樊學院團委社團部,挂靠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中國語言文學院。
第九條:草廬文學社理事會每周開例會一次,必要時經理事會成員讨論後可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條:草廬文學社理事會成員必須嚴格遵守《襄樊學院草廬文學社章程》及《草廬文學社理事會管理條例》,服從草廬文學社理事會的安排。
第十一條:草廬文學社理事會成員在優秀社員中産生,經試用、考核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确認後正式聘用,并在理事會成員名單公布後經使權力和履行義務。
第十二條:草廬文學社理事會成員每年度更新一次,優秀者可連續任職,但理事會成員在任職期間,工作缺乏熱情,工作能力較差者,經理事會成員提出,由理事會進行民主表決,人數過半數者,經理事會讨論可對理事會成員進行調整,調整後應召開草廬文學社理事會大會通知理事會成員及社團成員。
第十三條:遵循權責明确的原則,理事會常設以下機構:
(一)特約顧問 (二)指導老師 (三)社長
(四)執行社長 (五)副社長 (六)秘書處
(七)編輯部 (八)創作輔導部 (九)組織宣傳部
(十)網絡公關部 (十一)攝影通訊部
第三章 職責
第十四條:社長主要負責制定社團發展計劃,方針,具體分配并協調監督各部門的工作,對理事會成員進行評審、考核。
第十五條:執行社長和副社長輔導社長制定社團發展計劃具體安排活動的實施,協助社長分管草廬文學社一些部門的工作。
第十六條:秘書長協助社長實施計劃。管理财物,搞好上傳下達,做好會議活動記錄,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協助社長搞好人際關系。
第十七條:編輯部具體組織校内外征文活動,審批征文稿件及社員上交稿件,編輯刊印《草廬文學報》、《草廬》搞好文學交流會,評稿會。
第十八條:組織宣傳部負責組織草廬文學社系列活動,包括演講賽、報告會、辯論賽以及詩歌朗誦等活動,宣傳草廬文學社各種會議精神,抄寫草廬會議通知和草廬征文活動通知等。
第十九條:執行社長同時負責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與其它社團的聯系,與社會組織和機關單位的聯系,負責向外推薦文學作品,統一組織社員參加校外征文搞好社團聯誼交流,擴大草廬文學社在社會中的影響。
第二十條:創作輔導部組織一些寫作能力較強的社員成為寫作興趣小組,創作一些詩歌散文、小說、新聞等體裁的文章,分類定期對社員進行培訓 。
第二十一條:通訊部負責文學社大小活動的文字以及照片記錄和通訊稿的完成并保存,及時報導草廬文學社信息。
第四章 活動
第二十二條:結合本社特點,草廬文學社主要開展下列活動:
(一)每年九月進行新生宣傳、招收新社員。
(二)每年十月中旬至十一月舉辦大型征文活動,“綠營杯”。
(三)每年印發《草廬文學報》。
(四)每年十月中旬舉行新老社員聯誼交流會。
(五)每年一月份召開新老社員中優秀社員,優秀負責人和優秀社團幹部表彰大會。
(六)每年五月份舉辦“五四文化節”的相關征文活動。
(七)草廬文學社定期舉辦評稿會。
(八)定期舉辦“草廬系列知識講座”。
(九)定期舉行筆會交流,書畫大賽。
(十)不定期與外校社團進行聯誼。
(十一)編輯印發《草廬》社刊。
(十二)組織參加全國大學生櫻花詩歌邀請賽。
(十三)組織參加湖北省一二·九散文詩歌大賽。
(十四)組織參加湖北省新青年小說大賽。
(十五)組織參加關工委主題教育活動的征文比賽。
第五章 經費
第二十三條:草廬文學社作為一個文學社團,其經費來源有:
(一)草廬文學社社員繳納的社費。
(二)草廬文學報刊登廣告所得的贊助費。
(三)草廬社刊《草廬》刊登廣告的贊助費。
(四)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團委社團管理部“社團專用費用”劃拔一部分。
第二十四條:草廬文學社資産實行科學管理,收支公開:
(一)資金和帳本分開管理,社費開支需經理事會讨論同意,社長
簽字後方可使用,憑發票到秘書處報銷。
(二)秘書長必須在理事會上公布社費收支情況。
(三)社費用于刊印報紙、雜志、舉辦知識講座、征文大賽等活動。
第六章 分 社
第二十五條: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各校區各系各班,符合下列條件者,可向草廬文學社理事會申請成立分社:
(一)文學愛好者自願人數至少在20人以上。
(二)願意遵守《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章程》。
(三)願遵守總社宗旨開展活動。
第二十六條:草廬文學社分社與其它社團交流時,必須維護草廬文學社總社的利益。
第二十七條:草廬文學社各分社成員必須積極參加總社和分社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二十八條:各分社理事會成員必須盡職盡責,為分社的發展做出自已應有的項獻。工作失職熱情度較低,不能搞好分社工作者,經草廬文學社理事會民主表決通過,可更換分社理事會成員。
第二十九條:草廬文學社隆中老區分社經總社批準,可以以隆中老校區為單位獨立開展活動繁榮校園文化生活。
草廬文學社詩社章程
第一條:詩社全稱為“草廬文學社詩社”
第二條:草廬文學社詩社由草廬文學社成員自發組織成立,以部門和分社形式成立,享有獨立承辦和組織各種文學活動的權利。
第三條:草廬文學社詩社設社長一名,享有草廬文學社副社長名譽,負責草廬文學社詩社日常事務。
第四條:草廬文學社詩社主要的活動包括詩文創作、輔導、交流、筆友會等,由草廬文學社詩社成員策劃,交由社長和理事會成員批示。
第五條:草廬文學社詩社社長有對詩社社員負責的義務,參加草廬文學社各項活動,包括例會等。
第六條:草廬文學社詩社社長每年更換一次(有能力者,經理事會讨論,可連任),在任職期間,工作缺乏熱情,工作能力較差者,經理事會成員提出,由理事會進行民主表決,人數過半數者,經理事會讨論可對理事會成員進行調整,調整後應召開草廬文學社理事會大會通知理事會成員及社團成員。
第七條:草廬文學社詩社負責編輯《草廬文學報》第四版内容,主要為詩歌部分,具體環節由草廬文學社編輯部協辦。
第八條:在與其他社團或組織合作交流時,草廬文學社詩社要以草廬文學社詩社的名義出現,一定要以草廬文學社為第一宣傳對象。
第九條:詩草廬文學社社不享有獨立的财經結算,财務有草廬文學社秘書處同意管理。
第十條:草廬文學社理事會對草廬文學社詩社幹部有任免權。草廬文學社詩社在服從總社管理的前提下,不允許極端的個人行動,包括獨立分裂等不和諧的行為,出現此類情況,經理事會讨論,可撤銷在任草廬文學社詩社社長一職或彈劾相關人員,必要情況下可以撤銷組織。
第十一條:草廬文學社詩社成員可以自由創作,優秀作品可登載于草廬文學報各個版面。
第十二條:《草廬文學社詩社章程》子公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改動,需經理事會全體成員讨論通過。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條:本《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3044澳门永利集团欢迎您草廬文學社理事會讨論通過!
2015年6月